东莞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一、准备材料
一般情况所需材料
个体户注销申请表(需个人签名或盖章)
个体工商户信息表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特殊情况所需材料
若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若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丢失,经营者可注明原因,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简易注销适用)
若为家庭经营的,准备《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表》需全体人员签字确认(简易注销适用)
若为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前来办理简易注销,则无需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简易注销适用)
若为委托他人办理简易注销,则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简易注销适用)
二、注销步骤
税务相关手续
前往企业或个体户所在国税大厅领取国税注销申请表,并按照规定填写内容后缴销发票,若有税务未缴清的需要将税务清缴,完毕后国税局将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并出具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持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前往地税局领取地税注销申请表,并清缴地税后,地税局会收回企业地税税务登记证,并出具地税税务注销登记通知书
银行账户注销(如有)
携带国税及地税税务注销登记通知书前往企业或个体户开户银行进行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带齐上述材料,到当地所在城市区的工商局窗口办理注销手续
工商窗口将对所提供材料进行核查,并核实个体户的所有相关信息是否齐全、准确
工商窗口再将所核实的信息整理后,再进行申请记录登记
输入原号注销申请单,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留下电话,领取注销凭证(盖公司印章)
领取查询电子版注销证明单(一般5 - 7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注销申请需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并提供相关材料,若因故无法到场办理,则需出具委托书并由受委托人携带委托书进行办理
注销申请每一步都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材料,并符合注销条件,如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用信息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存在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税务、财务等问题,未滞纳税款等
注销申请提交后,将进入工商局内部审核流程,并经公示期限。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则需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诉,如未提出申诉,则该注销申请将被批准